本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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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Department information

2024-03-19 -
應屆畢業研究生畢業學分相關規定

系近期將做畢業資格審查,請於3月31日前繳交完成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證明至系辦及完成「中英文寫作能力」及「溝通表達能力」各1小時演講(含測驗),否則將影響畢業資格。

  1. 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連結請見「研究生通識規範」
  2. 「中英文寫作能力」及「溝通表達能力」各1小時於Moodle聽講並測試

 

 

※ 已繳交證明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證明名單:

  • 碩士:N66117184,N66117134,N66127113,N66111023,N66111049,N66111162,N66111146,N66114592,N66114453,N66124026,

   N66115035,N66127105,N66114356,N66111235,N66114089,N66114102,N66117215,N66111112

  • 碩專:N67111131,N67111068,N67121047

※ 完成「中英文寫作能力」及「溝通表達能力」各1小時之名單請見下方附件,完成「商務寫作和溝通技巧」者將直接由成績單上紀錄抵免。

 

依據本系「土木工程學系碩博士班畢業學分認定實施要點」及「研究生通識規範」規定:111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研究生應修研究生通識(含學術倫理、中英文寫作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其中學術倫理至少 6 小時、 中英文寫作能力及溝通表達能力至少各 1小時。

一、研究生應完成至少 6 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畢業前三個月送本系系辦以利於登錄。

二、研究生應出席本系專題討論標示為中英文寫作及溝通表達能力之演講,並以當天簽到退記錄作為修課證明。選修本系大碩合班「商務寫作和溝通技巧」選修 3 學分通過後可抵研究生通識「中英文寫作能力」及「溝通表達能力」各1小時。

國立成功大學課程規劃共同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