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立成功大學課程規劃共同原則」第二條規定,碩、博士班應修研究生通識(含 學術倫理、中英文寫作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其中學術倫理至少 6 小時、中英文寫作能力及溝通表達能力至少各 1 小時。本系之規定請詳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實施辦法、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碩博士班畢業學分認定實施要點。
本學年入學之碩博新生應出席本系專題討論標示為中英文寫作及溝通表達能力之演講,本學期以錄影方式實施,請務必觀看並且通過本測驗。
已瀏覽中英文寫作及溝通表達能力之演講影片並通過測驗名單如下,將轉交本系系辦王小姐註記:
N67111018、N67111026、N67111034、N67111042、N67111050、N67111068、N67111076、N67111092、N67111107、N67111123、N67111131、N67111149、N67111157、N67111173。
未完成名單缺少條件如下:
學號 |
中英文寫作 |
溝通表達能力 |
測驗 |
N67111115 |
已經完成 |
已經完成 |
未完成 |
N67111165 |
已經完成 |
已經完成 |
未完成 |
N67111181 |
已經完成 |
已經完成 |
未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