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教育組 114年第2梯次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弱勢學生出國補助)
【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 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
(三) 擬於核定補助結果公告後至 115 年 7 月 31 日前出發,以交換生身分出國修習學分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每學期需修習通過 3 門課程,其中 1 門須與就讀本校本科系專業相關)。
(四) 具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資格如下(不包含村、里長、民意代表等開具之清寒證明):
本校申請期程:
| 日期 | 內容 |
| 114/8/15 前 | 學生繳交申請文件至各院(申請表應先經系所核章) |
| 114/8/22 前 | 各院核章同意推薦(無須排序、無名額限制),送本校國際事務處國際教育組 |
| 114/9/30 前 | 國際事務處審查申請資料、上傳至學海計畫官方網站提出申請 |
| (暫定) 114/12/31 | 國際處通知學生教育部核定補助結果 |
申請方式及更多詳情請下載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