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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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公告Department information

2026-06-23 -
115學年第1學期學生選課事宜

註冊組公告網址 https://reg-acad.ncku.edu.tw/p/406-1041-282068,r82.php?Lang=zh-tw

選課公告說明影片宣導

1151選課資訊圖

※ 選課前請詳讀各階段受理對象及注意事項,有問題請至系辦詢問。

※ 選課前請確認課程是否符合系上學分認列規定 選修土環學群及規劃設計學院課程可承認為本系專業選修申請書

※ 大學部課程「論文選讀」或「論文」,請於9月15日(二)前將確認指導教授書(下方附件)繳交至系辦辦理加選。。

※ 第 3 階段線上加簽申請:9 月 9 日 08:30 ~9 月 15 日 13:00 注意事項請詳讀公告

※ 加簽/選課超修者請於「加簽清單」列印超修學分申請表經核章後,交付註冊組辦理,截至特殊因素截止(9/17 17:00)未補簽核者,超修加簽課程將被註銷。      註冊組表單 https://reg-acad.ncku.edu.tw/p/412-1041-601.php?Lang=zh-tw

關於「服務學習(三)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系為鼓勵學生於課餘時間服務校內活動、社團,或至校外社區服務或具人文關懷之弱勢、非營利機關團體等機構服務,故未針對本課程特地規劃學生參與特定社區服務,學生可完成下方條件以申請免修此課;僅參與系服務之同學需選修此課程。

完成校內單位或校外非營利機構(如社區、圖書館等)至少18小時服務、選修校內「全校性服務學習(三)課程」或「具服務學習內涵之通識課程或專業課程」,申請後取得系所同意後即可免修服務學習(三)。

(1) 校內、外完成至少18小時服務時數,請填寫從事志工、志願服務免修服務學習課程申請表(若不確定是否符合規定可事先申請系同意),並繳交服務學習反思心得及服務證明。

(2) 選修校內「全校性服務學習(三)課程」(序號A6),免事先徵求系同意。

(3) 選修校內「具服務學習內涵之通識課程或專業課程」,請填寫選修具服務學習內涵之通識課程或專業課程免修服務學習課程申請表

關於本校114學年起不再開設服務學習(一)、(二)之0學分課程說明

※ 按規定,除重修外,不得以外系學科抵免本系必修學科,請勿選修相同名稱之課程。成功大學學生選課辦法

※ 一、二年級研究生請記得依自己指導教授之組別加選「專討」對應課程,系辦將於第三階段後幫已修課完畢之學生加選「撰寫論文」。 

※ 若未依規定正確選課以致無法如期畢業,請自行負責。大學部學生相關規章 碩博士生相關規章

115-1普物實驗課程_加簽辦法(特殊流程8/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