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本系有意願申請碩士班預研生的同學,
請於111年7月29日(星期五)前 將 申請書、歷年成績單(內含班排序證明)、本系專任教師推薦函乙份及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mail至 z8101003@email.ncku.edu.tw 信箱。
「推薦函」請推薦老師直接將資料mail系辦王小姐。
碩士班預研生申請資格:
1.大學部學生修畢應修畢業學分達二分之一以上且在學修業滿五學期以上。
2.歷年成績總平均達班或年級前40%者。
碩士班預研生成績評選方式:
1.歷年成績總平均佔85%。
2.系招生委員會審查成績佔15%。
系依評選成績擇優錄取,
通過初審之碩士班預研生名單將於下學期開學前(預定8月底)公告,
初審通過者應於開學後二週內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始取得碩士班預研生資格,
學生取得預研生資格後,應於第八學期(含)前取得學士學位,
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或一般生入學考試,
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系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實施要點」請參閱附件。